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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三月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    点击:次    发布时间:2018-03-21 16:58

关于开展“三月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升全普法工作服务中心大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推动“七五”普法规划实施,认真组织师生开展法律学习宣传活动,把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结合起来,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实践根据《重庆市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三月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渝普法办〔20184号)要求,决定在全开展“三月法治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二、时间安排

2018322日至47

三、宣传重点

(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市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持全面准确深入、既严谨又生动,持续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宣传市委五届三次全会精神,引导干部群众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刻理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宣传党中央决定对宪法进行修改的重大意义,向广大师生及社区群众讲清楚这次宪法修改贯彻的总体要求和原则,引导师生及社区群众充分认识我国现行宪法是一部符合我国国情的好宪法。重点宣传好这次宪法修改的重点内容和主要考虑,讲清楚这些修改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我国宪法的基本内容和地位作用,大力宣传我国宪法实施的重要成就。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宣传党章,大力宣传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四)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民事、刑事、行政法律的基本常识,普及诉讼与非诉讼、实体与程序等法律知识。紧密结合我实际,重点宣传维护社会稳定、校园稳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学习宣传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使师生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

四、主要形式

(一)深入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利用周末思想教育、市民学校等方式开展集中宣传,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二)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利用微信平台等新媒体开展线上线下法治宣传活动,利用早晚自习课堂播放法治公益广告和宣传片,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把“三月法治宣传月”活动作为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要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各二级学院(部)要按照学校统一安排,积极开展各类活动,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积极创新,注重实效。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积极创新宣传活动的形式和内容,促进活动深入开展。要坚持贴近师生、贴近实际,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师生生活,融入热点事件,在潜移默化中培养法治观念

(三)拓宽渠道,扩大影响。及时展示宣传活动的情况和成效,进一步提高活动的公众参与度,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四)注重总结,加强信息报送。各二级学院(部)认真组织开展“三月法治宣传月”活动,并将活动总结、活动简报、活动图片及活动数据统计表电子件(见附件)47日前发送至邮箱:237412901@qq.com。

附件“三月法治宣传月”活动数据统计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3月21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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