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集中
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全校师生法治观念,根据《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于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前后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现就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建设法治校园。
二、时间安排
2017年12月3日—6日
三、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七五”普法规划,大力推进全民守法,通过开展系列宪法宣传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让宪法深入人心,推动全校师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促进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校园建设。
四、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各院(部)采取多种方式,向广大师生、社区市民学校宣传解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论断新部署,宣传解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让全面依法治国成为人民的自觉行动。
(二)抓好宪法及宪法精神的宣传。组织广大师生深入学习宪法,引导师生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大力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的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提高全体师生的宪法意识。
五、活动安排
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12月3日下午,各院(部)利用周末思想政治教育课堂作专题学习宣传教育;12月4日当天,各院(部)组织普法志愿者,深入城乡基层、市民学校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宪法宣传活动。把法律法规和优秀法治文化送到基层,使党的十九大精神、宪法法律走进社区市民学校。
12月5日—6日,各院(部)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主题活动或主题班会活动。在全校掀起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学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的浓厚氛围。
六、活动要求
各院(部)要高度重视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请于12月6日17:00前将活动简报(含图片、视频),附件电子件报学工部处。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