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辅导员周末值班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为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维护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及时有效处理突发紧急事件,结合我校学生工作实际,现将辅导员周末值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1.深入寝室巡查不得少于1次(晚上20:00—21:00),及时发现和处理学生敏感问题;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生活情况,积极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预防和处理夜晚学生中可能产生的突发事件,发生突发事件时要第一时间到达事发现场,协助宿舍管理员处理突发事件,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学工部等相关部门汇报。
3.如夜间有学生拨打120、110等紧急电话,值班辅导员需要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并向相关部门及学生辅导员汇报。
4.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尤其要做好存在的问题及其问题处理情况的交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5.巡查校园周边安全、教学区域、学生食堂不得少于2次(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卫生差的状况积极督促整改,对学生违纪现象和行为进行批评教育。
6.严格执行谁在岗、谁负责的工作要求,值班人员对值班期间发生的责任事故负直接责任。
8.配合学校各部处做好相关检查工作。
9.负责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事宜。
二、值班要求
1.值班辅导员应严格按照值班表进行值班,值班须在所在学院办公室值班,按时到岗,不得缺岗,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
2.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须保持电话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畅通。
3.值班辅导员须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尤其做好突发事件处理情况的交接工作,在值班结束后应向相关院(部)或部门移交事件处理材料。
4.值班人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值班表时间值班,可自行协商调换,并提前向学工部报告;如特殊情况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不能值班时,应提前向学工部提交经院(部)主管领导签字同意的请假申请,由学工部安排其他人员值班。
6.当值辅导员在值班过程中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应根据问题类型和性质及时向相关部门和领导反馈。
7.当值辅导员进入异性宿舍检查,原则上必须有异性人员(含学生和宿舍管理人员)陪同。
8.除周末值班外,正常工作日期间不得擅自离岗。
9.国家法定节假由学工部人员值班,辅导员不做安排。
三、值班管理
1.值班表由学工部统一安排,每周安排一名辅导员值班。
2.学工部将不定期抽查辅导员值班记录和到岗情况,抽查结果将作为辅导员工作考核指标之一。
3.值班人员出现擅自离岗缺岗,或对突发事件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该辅导员当年工作考核评优资格。
4.值班时间为周六周日,每日8:30至次日8:30,值班期间辅导员按时到学工部(图书馆A107)签到。
附件:1.重庆电信职业学院辅导员周末值班记录表
2.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辅导员值班安排表
附件2.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辅导员值班安排表.doc
学工部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