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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电信职业学院 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作者: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点击:次    发布时间:2016-10-18 09:48

一、心理咨询室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内向全院学生和老师开放。

二、工作时间内心理咨询室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到岗、按时下岗。

三、心理咨询室除工作人员外,一般不允许无咨询要求的学生或其他人员进入。

四、非咨询室工作人员经得同意进入咨询室后应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擅自翻阅咨询室内的资料(开放式书架上的心理图书和杂志除外)。

五、咨询室工作人员及来访者应做好咨询室的安全工作,自觉维护和保持室内的整洁和卫生。咨询室工作人员下班时必须关好各室门窗,切断电器设备的电源。

六、咨询室工作人员应定期检查咨询室内的设备,以保证正常使用;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私用,否则后果自负。

七、咨询室内需要定期更新的陈设应及时定期更新,以保持咨询室的环境整洁、优美和舒心,营造温馨、包容的心理咨询空间。

八、心理测量量表由心理咨询室负责人统一专人管理和使用,不可外借。

九、咨询室工作人员使用和翻阅咨询室内的物品、资料及书籍后请放回原位,并整理有序。

十、非咨询室工作人员翻阅咨询室内的心理图书和杂志后请放回原位,并整理有序。

十一、咨询室工作人员或来访者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借出或带走咨询室的资料、档案及图书杂志。

十二、咨询室内的物品使用时需大家自觉爱护,如发现有故意破坏公物者,要追究相关责任。人为造成的咨询室财产损失由直接责任人承担,并追究相关责任。

十三、充分利用课内、外时间对师生全面开放心理咨询室,提高咨询室的开放率和使用率。

                                         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17年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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