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充分发挥勤工助学资助育人和劳动育人的新合力,引导和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强不息、奋发向上,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更好地推进我校勤工助学工作的有序开展,帮助我校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勤工助学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2024学年“勤工助学之星”评选工作,成立校级评审小组和用工单位评审小组,具体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实施、推荐审核和表彰工作。
(一)校级评审小组
组 长:代 敏
成 员:校务部、教学部、学工部、校团委、保卫处、财务部、总务部负责人
(二)用工单位评审小组
组 长:各用工单位负责人
成 员:各用工单位老师
二、评选对象
2023年以来参加校内勤工助学活动的在校优秀学生。
三、评选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想信念坚定,积极要求进步,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
2.品行端正,艰苦朴素,自立自强,积极缴纳学费,参加校内勤工助学不少于一学期;
3.在勤工助学岗位上责任心强,积极主动,吃苦耐劳,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能较为出色地完成用人单位交办的各项任务;
4.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学习刻苦认真,能顺利完成学业,本学年无不合格科目;
5.同等条件下,须优先考虑以下学生:
(1)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孤儿、残疾学生等;
(2)需要照顾的其它特殊情况学生。
四、评选名额
参加2023年勤工助学活动学生,各部门推选名额以本单位固定岗位数的10%计算(小数点四舍五入,不足1人按1人算),最终由校级评审评选出12名“勤工助学之星”。
五、评选流程
(一)用工单位评审阶段
学生填写《“勤工助学之星”申请表》(见附件)由学院审核后交至用工单位,用工单位择优评审至学生资助中心。各用工单位评审的参评人数不超过“勤工助学之星”评选学生名额标准,并进行公示,相应的公示材料不上交,但应妥善归档保存以备查。凡上报后因不符合评选条件及材料审核不合格者名额一律不增补。
用工单位评选学生申请表于3月25日前交至图书馆A107办公室胡佳、于丽敏老师处。
(二)学校审批阶段
3月25日—4月3日,学校对报送的材料个人的基本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学校审定小组研究讨论,并评选出全校2023-2024学年学生“勤工助学之星”,评选结果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若学生对学校审核结果有异议,公示期间可向学生资助中心(图书馆A107)提出书面复议申请。
五、表彰奖励
评选学生授予“勤工助学之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下学期可优先选择勤工助学岗位。
联系人:胡佳、于丽敏;联系电话:66299555。
附件:重庆电信职业学院2023-2024学年“勤工助学之星”申请表
重庆电信职业学院学生资助中心
2024年3月5日
重庆电信职业学院2023-2024学年“勤工助学之星”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