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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心光·砺行”勤工助学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点击:次    发布时间:2023-03-21 00:42


各相关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充分发挥勤工助学资助育人和劳动育人新合力,引导和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强不息、奋发向上,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更好地推进我勤工助学工作有序开展,帮助我校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心光·砺行”勤工助学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2023年“心光·砺行”勤工助学之星评选工作,成立校级评审小组和用工单位评审小组,具体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实施、推荐审核和表彰工作。

(一)校级评审小组

 长:代    

 员:赵晓波  尹明锂        

张玉华      贺明淑  

(二)用工单位评审小组

 长:各用工单位负责人

 员:用工单位老师

、评选对象

2022年以来参加校内勤工助学活动的在校优秀学生。

、评选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想信念坚定,积极要求进步,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

任感

2.品行端正,艰苦朴素,自立自强,积极交纳学费,参加校内勤工助学不少于一学期

3.在勤工助学岗位上责任心强,积极主动,吃苦耐劳,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能较为出色地完成用人单位交办的各项任务

4.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学习刻苦认真,能顺利完成学业,本学年无不合格科目

5.同等条件下,须优先考虑以下学生:

1)非主要学生干部;

2)来自重灾区学生或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学生;

3)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孤儿、残疾学生等;

4)需要照顾的其它特殊情况学生。

、评选名额

参加2022年勤工助学活动学生部门推选名额以本单位固定岗位数的10%计算(小数点四舍五入,不足1人按1人算),最终由校级评审评选出10勤工助学之星

、评选流程

(一)用工单位评审阶段

学生填写《勤工助学之星申请表》(见附件)由学院审核后交至用工单位,用工单位择优评审至学生资助中心。各用工单位评审的参评人数不超过勤工助学之星评选学生名额标准,并进行公示,相应的公示材料不上交,但应妥善归档保存以备查。凡上报后因不符合评选条件及材料审核不合格者名额一律不增补。

用工单位评选学生申请表于42日前交至图书馆A107办公室胡佳、于丽敏老师处。

(二)学校审批阶段

校级评审小组结合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并评选出全校2022-2023学年学生“勤工助学之星”,评选结果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若学生对学校审核结果有异议,公示期间可向学生资助中心(图书馆A107)提出书面复议申请。

、表彰奖励

评选学生授予勤工助学之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下学期可优先选择勤工助学岗位。

联系电话:66299555

重庆电信职业学院学生资助中心

202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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