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电信职业学院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开展升国旗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和培养广大团员青年的爱国热情以及公民的责任感和自豪感,不断强化和改进新形势下爱国主义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和《关于开展“点赞公民—千万市民升国旗”主题活动的通知》(渝委宣〔2017〕21号)要求,经过学工作部的积极筹备和周密组织,决定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开展升国旗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参加升国旗主题教育活动,使同学们深刻认识五星红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标志和象征,是中华民族五千年历史上第一面代表全体人民意志的民族之旗、团结之旗、胜利之旗、希望之旗,增强同学们的集体荣誉感、社会责任感,提升同学们的爱国之情、效国之志,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良好的爱国主义教育氛围。
二、活动时间、地点
时间:本学期9周—18周,每周一早上7:00—7:30。
地点:学校田径运动场。
三、升国旗类型
(一)每月举行一次大规模的升旗,升旗时间为每月第一周星期一(如遇下雨等特殊情况,顺延至下星期一)。
(二)每周举行一次小规模的升旗,(如遇下雨等特殊情况取消升旗仪式)
四、参加人员:
(一)每月第一周(星期一):学工部全体人员、各二级学院(部)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全体辅导员及2016、2017级全体学生。
(二)其他每周一:学工部全体人员、各二级学院(部)分管学生工作领导、2016级辅导员及2016级全体学生。
五、活动程序
(一)出国旗;
(二)升国旗、奏唱国歌;
(三)国旗下的主题教育(学生发言);
(四)国旗护卫队退场;
(五)升旗仪式结束。
六、具体要求
(一)各院(部)务必高度重视,把升国旗主题教育活动作为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载体,认真组织,做好学生的考勤工作,积极学习并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二)参加升旗的师生要注重仪表,精神饱满,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并于7:20前进场完毕并按照指定位置列队,保持肃静,不得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相违背的言行举止。
(三)各院(部)安排一名学生负责举牌,按照附件2中所示位置进行集合整队。
(四)升国旗事宜由校团委总体协调,各院(部)密切配合,国旗护卫队执行升旗任务。
(五)每周升旗不进行主题发言。每月升旗主题发言,发言时间为3到5分钟,各院(部)团总支书记负责联系本院(部)的优秀学生代表提前做好“国旗下的发言”主题教育准备工作。主题内容切合学生实际,例如时事政治、爱国教育、民族精神、自立自强、感恩诚信、榜样激励等。具体主题教育发言安排详见附件1。
(六)重大节日、特殊日期需要举行升旗仪式的另行安排,是否暂停升旗以学校团委通知为准。
附件:1.升国旗主题教育活动安排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10月30日
附件1:
升国旗主题教育活动安排表
周 数 | 日 期 | 参加人员 | 备 注 |
第九周 | 11月6日 (星期一) | 学工部、安全管理处全体人员、二级学院(部)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全体辅导员及16、17级全体学生 | 大 升 旗 (信工学院、汽电学院各1名优秀学生代表主题发言) |
第十周 | 11月13日 (星期一) | 学工部、安全管理处全体人员、二级学院(部)分管学生工作领导、2016级辅导员及16级全体学生 | |
第十一周 | 11月20日 (星期一) | 学工部、安全管理处全体人员、二级学院(部)分管学生工作领导、2016级辅导员及16级全体学生 | |
第十二周 | 11月27日 (星期一) | 学工部、安全管理处全体人员、二级学院(部)分管学生工作领导、2016级辅导员及16级全体学生 | |
第十三周 | 12月4日 (星期一) | 学工部、安全管理处全体人员、二级学院(部)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全体辅导员及16、17级全体学生 | 大升旗 (经管学院、设建学院各1名优秀学生代表主题发言) |
第十四周 | 12月11日 (星期一) | 学工部、安全管理处全体人员、二级学院(部)分管学生工作领导、2016级辅导员及16级全体学生 | |
第十五周 | 12月18日 (星期一) | 学工部、安全管理处全体人员、二级学院(部)分管学生工作领导、2016级辅导员及16级全体学生 | |
第十六周 | 12月25日 (星期一) | 学工部、安全管理处全体人员、二级学院(部)分管学生工作领导、2016级辅导员及16级全体学生 | |
第十七周 | 2018年1月1日 (星期一) | 学工部、安全管理处全体人员、二级学院(部)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全体辅导员及16、17级全体学生 | 大升旗 (旅体学院、轨道学院、五年制大专部各1名优秀学生代表主题发言) |
第十八周 | 2018年1月8日 (星期一) | 学工部、安全管理处全体人员、二级学院(部)分管学生工作领导、2016级辅导员及16级全体学生 |
附件2:
备 注:各二级学院(部)领导站在所带学院最前端中间位置,辅导员站在所带班级最前端中间位置。
重庆电信职业学院学工部办公室 2017年10月30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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