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第十一周升旗仪式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爱国主义教育是指树立热爱祖国并为之献身的思想教育,是推动我国历史前进的一种力量,也是实现中华腾飞的思想基础和强大动力。为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感,现决定于2018年10月29日举办“爱国”主题升旗仪式活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升旗时间:10月29日(星期一)早上 7:30
二、升旗地点:田径场
三、参加人员:全校学生(离校实习生除外)、学工部相关人员
四、升旗仪式流程
1.7:10前播放“歌唱祖国”等歌曲;
2.7:30主持人宣布升旗仪式开始;
3.国旗班出旗;
4.升国旗,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全体肃立,向国旗行注目礼;
5.旅游与体育学院、轨道交通学院学生代表讲话;
6.升旗仪式结束。
五、具体要求
1.各学院(部)团总支书记负责通知学生,并做好本院学生参加升旗仪式的带队、整队工作;
2.参加升旗仪式的师生要求衣着整洁,精神饱满,并于7:20前进场完毕并按照指定位置列队;
3.各学院(部)安排一名学生负责举牌,按照附件中所示位置进行集合整队。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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